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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跟进监督”解决“应罚未罚”难题

“过去是我认识不到位,认为可以侥幸逃脱处罚,现在才意识到这种行为有多离谱,甘愿接受处罚。”近日,被不起诉人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报到时忏悔道。

事情还得从2022年2月说起。陈某使用伪造公章制作电子临时身份乘机证明,转卖给限制高消费人员逃避禁止乘机法律规定正常购票乘机,并从中非法获利6000元。同年7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3年2月28日,该案移送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无犯罪前科,犯罪情节轻微,遂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但“不刑≠不罚”,2023年9月15日,该院向公安机关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建议对陈某处以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次日,公安机关回复,因陈某妻子刚生产完无人照料,出于人性化执法考虑,暂定10月底进行行政拘留。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为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消除追责盲区,同年12月,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行政处罚检察意见落实情况回查专项行动,发现该案历时一年多仍未执行到位后,遂即启动检察监督程序。

进一步审查发现,陈某因照料妻子回到居住地云南,期间公安机关多次催促陈某尽快到案接受行政处罚,但陈某均以照料幼子、生病住院等理由拒不返回,而公安机关因异地等客观原因也无法强制执行。

“我们在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坚持‘可处罚性’原则,探索采用‘检察建议+跟进监督’的办案模式,与公安机关合力,逐步解决‘不刑不罚’‘应罚未罚’等难题。”承办检察官介绍道。2025年4月1日,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尽快将陈某的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为确保后续行政处罚切实落地,该院对案件进展情况持续跟进监督。针对异地执行难的问题,该院指导公安机关制定工作方案,前往陈某居住地联系当地拘留所主管机关及相关单位,积极对接跨省异地执行事宜。

就陈某提出的照顾幼子、生病住院等理由,该院指导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发现均为不实借口后,主动联系陈某妻子及当地社区进行释法说理,由其告知陈某主动接受行政处罚的必要性及拒不接受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劝导其尽快前往公安机关接受处罚。

2025年4月24日,陈某主动前往云南省某市拘留所接受行政处罚,并于5月4日执行完毕。

(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卓婷 高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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