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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简介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于1982年挂牌成立,2012年司法体制改革后,人、财、物移交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管理。涉铁案件管辖地域含京广高铁、沪昆高铁、京、沪昆、石长、益湛(含娄邵新线)、长株潭城际铁路七条主干线及韶山支线,共计1742.87公里,跨越湖南长沙、岳阳、株洲、湘潭、娄底、邵阳、益阳常德及湖北咸宁9个地级市、47个县(区)。2021年,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后,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还管辖长沙、湘潭、岳阳、益阳范围内的相关案件,以及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管辖株洲、娄底范围内的未被授权管辖的案件。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共有八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分别是第一检察部(刑事检察)、第二检察部(职务犯罪侦查、刑事申诉)、第三检察部(民事检察)、第四检察部(行政检察)、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第六检察部(案件管理)、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

近年来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先后获评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省直机关综治先进单位、省直单位“模范职工之家”“省检察院先进党总支”等荣誉称号,2020年,再次被评为省直机关综治先进单位,通过省直文明标兵单位复查确认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被湖南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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